拍卖公告
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5日10时至2018年5月8日10时在“京东网”(
www.jd.com)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: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77号605、606室办公房(权证号:杨2009028181、杨2009027789;总建筑面积:226.82平方米(其中605室154.03平方米,606室72.79平方米);登记日期:605室为2009年11月17日;606室为2009年11月11日。土地宗地号:杨浦区五角场街道289街坊8/2丘;土地权属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使用权取得方式:出让;土地用途:商业、办公。
评估价:547万元。
起拍价:383万元,保证金:38万元,增加幅度:1万元及其倍数。
二、拍卖时间:2018年5月5日10时至2018年5月8日10时止(延时除外)
三、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,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。拍卖结束后,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,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;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,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、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、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。悔拍后重新拍卖的,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。
四、拍卖方式: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。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,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;有出价的,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。
五、咨询、展示: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,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。
六、特别提醒: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。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,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,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。
七、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5月30日16: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。
八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、成交价金额较大,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,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。
九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,均由买受人支付。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、电、煤、物业管理费、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十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,请于2018年4月2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。
十一、如需线下报名(委托代理竞买人、联合竞买人、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,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)或有其他事宜,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。
十二、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,当事人未送达的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。
拍卖辅助机构: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
咨询电话:021-36368821,17701718858 联系人:张先生
联系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6028室
举报监督电话:021-64120000-8533
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
2018年3月14日
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,自本公示满5日,视为已通知。